抄襲作品竟敢去參評中國新聞獎?
2015-01-28 11:29:26?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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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就撤銷第二十四屆中國新聞獎獲獎作品《中國慰安婦民間調查第一人》和三等獎獲獎作品《陽洋:生命的最后一刻定格在新聞現場》的獲獎資格進行公開通報。這是中國新聞獎評選24年來,首次就違規(guī)參評作品進行公開通報批評。(1月27日 澎湃新聞網) 中國新聞獎是經中央宣傳部批準的全國性年度優(yōu)秀新聞作品最高獎。不僅作品應該是最優(yōu)秀的,作品的作者也代表了當年度新聞寫作的最高水平。而抄襲作品和虛假作品不僅不能代表他們真正的水平,而且與優(yōu)秀兩字格格不入。試想,別的媒體的記者辛辛苦苦用“一支筆兩條腿三更半夜從一線辛苦跑來的新聞,抄襲者不費吹灰之力,敲擊幾下鍵盤就變成了自己的作品。還拿著剽竊來的作品去參加中國新聞獎評比,企圖以此獲取更多的利益。一旦得逞,那么,勢必會削弱中國新聞獎的公信力,也會打擊別的記者失去深入一線采訪的熱情,從而使真正的好新聞變得越來越少。 真實是新聞的生命,這是每個新聞從業(yè)人員必須遵守的原則。而如今,一些新聞采編人員置新聞職業(yè)道德于不顧,有的看到通訊員的稿子,就與通訊員合署姓名發(fā)表;有的將通訊員的來稿稍微改一下頭尾就署了自己的名字發(fā)表;有的根據其他媒體的報道再加一點網上的議論就湊合成一篇稿;有的根本不到現場,根據網上的東西,最多打打打電話,拼拼湊湊就成一篇稿子;還有的干脆在“新聞通稿”上署上自己的名字直接發(fā)表……采寫新聞變成了“創(chuàng)作”新聞。 當然,新聞抄襲也跟新聞單位的考核有關,由于人員緊、經費緊張等關系,許多媒體加重了對采編人員的考核量,對完不成任務者或漏發(fā)新聞者輕則扣發(fā)工資和獎金,重的被末位淘汰。因此,許多采編人員為了追求“效率”,不顧一切地抄襲和編造新聞,由于抄襲簡單省事又能吸引受眾眼球,不用力而容易出效果。相比之下而那些老老實實深入新聞地采訪寫稿的記者,不僅效率低、成本大,產量少,則成為媒體業(yè)的落伍者,容易被淘汰。因此,記者抄襲成風,表面上看起來是媒體競爭的壓力,實際是媒體從業(yè)人員責任意識缺失,許多媒體不顧實際為記者壓任務,鼓勵記者投機取巧,而一些記者也僅將新聞作為一種謀生的手段,根本沒把新聞職業(yè)道德當一回事。 抄襲新聞、編造新聞、假新聞不僅損害了記者本身的形象,損害了新聞媒體和社會的公信力,甚至還會損害黨的執(zhí)政基礎,因為在我國新聞媒體被譽為黨和人民的耳目喉舌。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撤銷兩件中國新聞獎獲獎作品的獲獎資格,并對這兩件違規(guī)參評作品進行公開通報批評,是對各級新聞媒體和記者的一種警示。作為新聞從業(yè)者,必須引以為戒,必須沉下去、到基層去、到群眾中去,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原則,用高度的責任感和飽滿的熱情采寫出真實的、符合客觀事實的新聞,奉獻給受眾。另外,有關部門必須出重拳,處罰假新聞制造者和抄襲者,從反面教育新聞從業(yè)人員提高職業(yè)道德水準,維護新聞真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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