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通知明確要求,不得邀請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參與制作廣播電視節(jié)目、網絡視聽節(jié)目。此通知被媒體解讀為針對“劣跡藝人”的“封殺令”。 近一年來,已有十多位名人跌倒在“黃賭毒”上。在今天這樣一個道德正能量在成長拔節(jié),反智傾向、審丑心態(tài)、極端個人主義等負因子也在潛滋暗長的社會,藝人倘若對自身社會責任不知不覺,對言行失當、行為失范不加限制,難免失足于泥沙俱下的價值觀荒漠,自毀形象和前程。因為藝人往往具有廣泛的影響力和示范效應,許多人看不到藝人劣跡的危害,一味同情涉毒涉黃藝人,混淆了社會輿論和價值共識。 從先前電話口頭通知各大衛(wèi)視“慎重考慮”播放“劣跡藝人”參與制作的電視劇和娛樂廣告節(jié)目,到如今以紅頭文件的形式明令封殺,不僅制裁力度升級,制裁手段也更加正式,顯示出相關管理部門猛藥去疴、重典治亂的決心。而且,封殺令不僅涵蓋電影、電視等傳統(tǒng)媒體,還包括視頻網站這個藝人出鏡頻率最高的平臺,范圍更廣,這意味著,此次封殺并不僅限于警告,而是以釜底抽薪的舉措,徹底糾治娛樂行業(yè)潛藏的不正之風。 前不久,北京演藝界發(fā)起禁毒倡議,42家演藝公司簽署禁毒承諾書,承諾不錄用、不組織涉毒藝人演出。上海市演藝界人士也發(fā)表聲明,呼吁藝人拒絕涉毒吸毒。演藝界自覺發(fā)倡議、清門戶引來各方點贊和效仿。然而,僅有行業(yè)自律遠遠不能徹底療治演藝界“黃賭毒”的頑疾,更難以讓媒體戒掉靠“劣跡者”搏噱頭的惡習。正因為這樣,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規(guī)范各媒體對待“劣跡者”的態(tài)度,才能掐斷一切炒作的念想,繼而倒逼各類媒體和制作公司慎重選擇演員和導演,從根本上毀滅藝德扭曲的種子。 任何文明社會,都不可能容忍挑戰(zhàn)道德和法律的人,不管他多么有名氣。藝人理應對自身有更高的道德要求和價值追求,看管好私生活,重視起自己的社會影響。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主動向“劣跡藝人”亮劍,是一個很好的開端,也還需要將這種零容忍的態(tài)度體現到更多的制度規(guī)章中。有必要出臺更為細密的法律法規(guī)嚴格約束藝人藝德,對各類悖德違法行為設定明晰的懲罰標準,向屢教不改和嚴重違法者直接亮紅牌。唯如此,才能從根本上凈化娛樂行業(yè)從業(yè)環(huán)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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