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備受關注的預算法修正案草案四審稿正式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歷經10年修法,有著“經濟憲法”之稱的預算法此次很可能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由此誕生一部全新意義上的國家“理財法”。 人們高度期待一部完善、理想的預算法,就在于這意味著對政府的“錢袋子”的監(jiān)管將轉入公開透明的法制化軌道,包括全部收入、支出以及舉債等一切政府經濟活動都必須嚴格依法進行,政府在財政上的“自主裁量”空間被代表人民意志的法律填補,這一系列改變都明確指向現代意義上的國家財政制度。 現代財政制度的建立是一場關系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深刻變革,對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而言具有相當的分量。更值得注意的是,財政是政治與經濟改革的交叉點,從啟動預算法制化開始,將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以及其他領域的改革開拓更大空間。改革能否實質性前行挺進,撬動深層的固化利益格局,預算法的修訂或將成為一個關鍵的突破口。 回顧預算法的修改歷程,絕非一路坦途。由于1994年通過的現行《預算法》不健全,幾近成為一部“空法”,早在上世紀90年代就有了修法的動議,但直到2004年全國人大《預算法》修改工作小組成立,才正式開始了漫長的修法路。據業(yè)內專家透露,一些給予人大在預算審批和監(jiān)督上更大權限的修訂版本從未對外公開就不了了之,而2012年以后才出現在公共視野中的修改二審、三審稿則遭遇再三延期,最后也未能交付人大表決。 自誕生起就有重大缺陷的預算法,在修改中遇到的突出問題是意見“分歧”。其中,來自專家學者和社會的意見和建議很多,但相比之下,某些既得利益群體的態(tài)度和聲音明顯更為強勢,影響很大。爭議與沖突的實質,基本上繞不開權力、權利和利益的博弈,提出的問題都很尖銳,涉及那些在歷來改革中都無法回避的核心議題。 預算法與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政府密切相關,觸動的是一塊經濟權力的“大蛋糕”?,F代化國家治理體系所要求的預算法,肯定不是一部讓政府管理政府的法律,而是要賦予人民強有力的監(jiān)督者地位,這無疑會壓縮政府的財政自由度。觸動利益和限制權力都是最易遭遇阻力的變革,深化改革所要啃的“硬骨頭”正在這里。 預算法修法的不易,某種程度上體現的就是整個改革歷程的艱辛。10年間的意見碰撞,數度陷入停滯不前的僵局,到目前終于得以出臺的預算法修正案草案四審稿,或許還不是改革最終要取得的成果,但無疑已經實現了打開局面的可觀突破。應該看到的是,全面深化改革所面臨的難度與阻力,在過去的基礎上只會越來越大,但越是接近峰值,就意味著離目標越近,這個艱難的過程正到了最關鍵的時刻,需要更大的勇氣與決心,容不得任何猶疑與后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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