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惡務盡,拆掉劉漢背后的保護傘
2014-05-27 16:31:46? ?來源:人民網(wǎng)-觀點頻道 責任編輯:林雯晶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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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漢、劉維等人組織、領(lǐng)導的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在當?shù)卮胬m(xù)近20年,成員多達30余人,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數(shù)十起,共造成8人死亡、多人受傷等嚴重后果。劉漢、劉維主觀惡性極深,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后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 劉漢、劉維等人被依法審判,大快人心。一名受害者的姐姐說,“為了等這一天,我和幾個姐妹從黑發(fā)熬成白發(fā),終于迎來了正義的一刻!” 劉漢案不同尋常!這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判處的性質(zhì)最為嚴重的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犯罪案件,正如媒體披露的一組數(shù)字所記錄的:歷經(jīng)近1年的偵辦,多達800余冊的罪證材料,歷時17天的庭審,20名證人的當庭陳述,20項起訴罪名和數(shù)十起違法犯罪事實,27位公訴人與劉漢等36名被告人及49位辯護人的激烈交鋒……所有的認真與審慎,所有的耐心與底氣,正體現(xiàn)了尊重程序正義并抵達實體正義。 劉漢惡行累累,用無惡不作形容并不夸張。試舉幾例,劉維因爭奪勢力范圍與被害人周政發(fā)生沖突,便指使人在廣漢市一夜宵攤門前將周政當場槍殺;為除掉宿敵,劉漢劉維兩人安排人將正在喝茶的陳富偉當場槍殺。如此囂張,如此視國法為無物,誰給的底氣? 沒有保護傘,劉漢等人不可能這么囂張;如果不是有人撐腰,劉漢特大涉黑犯罪集團也不能存續(xù)近20年。有個細節(jié)是,公安部將劉維列為通緝犯,四川警方多次實施抓捕,劉維都無法歸案,某次警方根據(jù)掌握的線索傳喚劉維到公安局接受訊問。劉漢以四川省政協(xié)常委的身份打電話給四川省公安廳某領(lǐng)導說,“家里人等著他吃年飯”,要劉維回家。一個多小時后,劉維便被放回。劉漢如此有能量,誰為其張目? 哪怕劉漢被審訊時仍然充滿傲慢。在審訊之初他揚言報復審訊民警,“誰對我不好,我出去找他尋仇”。每一次囂張都不是偶然,根據(jù)公訴人出示的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和物證,證明該組織一直尋求“保護傘”。法院認為,劉漢等人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和利用國家機關(guān)工作人員的包庇、縱容,稱霸一方,在當?shù)匦纬芍卮笥绊?,嚴重破壞了?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目前,劉漢背后的幾名保護傘已被揪出來。 誠如湘潭大學法學院學生劉欣所稱,無論黑惡勢力有多大,其背后的“保護傘”有多強,只要觸犯了法律底線,都難逃法網(wǎng)。法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打黑除惡,反腐有力,不管牽扯到誰,這個人的位置多高,都不會網(wǎng)開一面,稍有姑息。 黑惡必除,除惡務盡,對涉黑組織要打早、打小、露頭就打,對“黑老大”背后的保護傘同樣要打,更要打掉黑惡勢力的經(jīng)濟依托,徹底摧毀黑惡勢力的再生基礎。朗朗乾坤,公眾呼喚法治;法治社會,不容“黑老大”橫行。正義與邪惡不兼容,國法對違法勢力不縱容。維護法律尊嚴,公眾對依法治國更有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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