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理越級上訪”執(zhí)行起來不難,難的是讓群眾重建對地方政府、基層組織的信任。這需要良好的地方和基層治理作為保障,需要通過擴大基層民主、完善地方自治,形成權力機關相互制衡、公民權利監(jiān)督政府權力的地方政治生態(tài)。 國家信訪局近日印發(fā)《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序引導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辦法》,其中規(guī)定,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到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上一級機關設立或指定的接待場所提出;對跨越本級和上一級機關提出的來訪事項,上級機關不予受理,并引導來訪人以書面或走訪形式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機關提出。(相關報道見A6版) 此次信訪新規(guī)中,“不受理越級上訪”最為引人注目,也引發(fā)了最多的議論和疑慮。一直以來,越級上訪在各地都是普遍現(xiàn)象,有的越級上訪涉嫌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上訪人員或被基層屬地政府派員截訪,或受到公安機關的治安處罰。越級上訪不但讓上級政府和基層屬地政府深感頭疼,也讓來回奔波無盡折騰的上訪人員自己身心俱疲。此次信訪新規(guī)對越級上訪說“不”,堵塞了越級上訪之路,其出發(fā)點原本不錯,但人們難免擔心,不受理越級上訪之后,群眾的信訪權利如何得到有效保障? 越級信訪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群眾先按規(guī)定向有權處理的本級或上一級機關反映信訪事項,但本級或上一級機關的答復或處理不能讓人滿意,甚至讓人覺得存在嚴重不公及腐敗問題。無奈之下,群眾選擇越級上訪,希望引起更高級機關和中央部門的重視,由更高級機關或中央部門向地方政府、基層組織施加壓力,最好更高級機關或中央部門能直接出面,一聲令下解決自己反映的問題。另一種情況是,群眾耳聞目睹了太多在基層信訪徒勞無功的先例,形成了“信中央不信地方”的先驗性觀念,認為只有越級上訪才能解決問題,于是一開始就繞過本級或上一級機關,直接到更高級機關或中央部門上訪。綜合這兩種情況,有的越級上訪者對信訪制度懷有誤解,有的則緣于慘痛的教訓或現(xiàn)實經(jīng)驗所得,其是非不可一概而論。 出臺“不受理越級上訪”的規(guī)定,旨在進一步規(guī)范工作程序,壓實屬地責任,使群眾合理合法訴求得到及時就地解決,使信訪問題在基層屬地得到妥善解決。而要讓群眾理解這一目的,改變對越級上訪的迷信和依賴,就必須重塑群眾對地方政府、基層組織的信任,恢復對“依法逐級走訪”解決信訪問題的信心。這似乎陷入了“先有雞還是先有蛋”式的怪圈——群眾正是因為不信任地方政府、基層組織,不相信“依法逐級走訪”能解決信訪問題,不得已才選擇越級上訪;現(xiàn)在規(guī)定越級上訪不予受理,要引導群眾依法逐級走訪,反過來就需要群眾相信地方政府、基層組織能夠公正處理,相信“依法逐級走訪”能妥善解決信訪問題……要跳出這個怪圈,只能由地方政府、基層組織來“解扣”,要通過嚴格依法行政和妥善處理信訪事項的實際行為,讓群眾親眼看見并切實感受到地方政府、基層組織是可以信賴的,是能夠幫助群眾解決好信訪問題的。若能做到這些,群眾自然愿意按規(guī)定向本級或上一級機關反映信訪問題,而不再舍近求遠越級上訪。 “不受理越級上訪”執(zhí)行起來不難,對越級上訪造成嚴重后果者依法處理也不難,難的是讓群眾重建對地方政府、基層組織的信任。這需要良好的地方和基層治理做為保障,需要通過擴大基層民主、完善地方自治,形成權力機關相互制衡、公民權利監(jiān)督政府權力的地方政治生態(tài),使地方政府、基層組織在行使權力和處理公共事務時,迫于立法機關、司法機關的監(jiān)督制衡以及民意、選票的巨大壓力而不敢“亂來”。 歸根到底,群眾信訪問題要在基層屬地得到妥善解決,需要群眾當仁不讓地行使各項公民權利,充分發(fā)揮監(jiān)督地方政府和基層組織的力量。 本報評論員 潘洪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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