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一段“蒼南縣領導吳為民受賄”的視頻在網上熱傳。視頻顯示,一名疑為浙江省蒼南縣廣播電視臺臺長吳為民的男子曾多次接受他人送來的物品。截至昨天,吳為民本人尚未對此做任何回應,蒼南縣紀委工作人員稱,數天前已注意到視頻,具體情況尚在調查。(4月2日《南方都市報》) 對于吳為民受賄被拍一事,網絡上流傳著各種說法,其中最為盛行的莫過于有人暗中放冷箭,刻意盯梢使壞。鑒于當今官場的復雜人際和利益沖突,應該說,的確存在這種可能性。之前,其他地方也不止一次發(fā)生過下屬監(jiān)控上司、正副局長相互舉報等“奇聞”。況且,知情者也說了,因單位關系復雜,在遭視頻曝光前,吳為民就曾提出過辭職。種種暗示與征兆,不能不令人對此事背后的陰暗動機、復雜目的有所警惕。 不過,相比起感嘆官場“明槍易躲、暗箭難防”的云譎波詭,這起事件真正令我感到好奇、訝異之處在于事發(fā)后吳為民妻子的態(tài)度——左一句“該怎么處理,縣里會有統一意見”,右一聲“被人家監(jiān)視著,還有什么好聊的”,既仿佛沒事人似的,又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似乎自己的丈夫不是受賄嫌疑人,自己也不是“貪內助”,而是兩個遭人暗算的受害者。這種近乎偏執(zhí)的“受害人心態(tài)”是如何形成的,它在官員腐敗過程中又發(fā)揮了什么作用,這些問題值得深思。 關心時事的人,對于一些貪官落馬后“運氣不好”、“遭人陷害”的抱怨恐怕并不陌生。為什么明明是因為自己違法貪污,被查后卻首先抱怨運氣不佳或遭人陷害呢?這恐怕與當下官場畸形的貪腐文化有關。因為在一些人的觀念里,貪是官場的常態(tài),既然大家都貪,我拿一點又算得了什么呢?同樣的,既然那么多貪污數量遠遠超過自己的人依然“高官得坐、駿馬得騎”,自己卻被查處、蹲大牢了,不是倒霉又是什么? 可以說,這種“比劣心態(tài)”不僅將許多有才華、有前途的官員引上了不歸路,而且已經成為當前反腐倡廉工作的一大阻礙。它提醒,必須持續(xù)不懈的推進反腐敗工作,在思想上和行動上都時刻保持對腐敗的“零容忍”。畢竟,吳為民的妻子之所以會有那種心態(tài),就是源自之前漏洞百出的反腐制度。兩者互為表里、相依相生。要想從意識上糾正“貪污不可恥,落馬算倒霉”的錯誤觀念,首先必須在制度上扎緊牢籠。試想:如果內地官場也能如香港那樣,“伸手必被抓”成為現實,還會有貪官抱怨自己不走運,反腐還需要依賴別人背后捅刀子嗎? 要知道,“內斗反腐”本身就不是一種正常的反腐現象,因為它令反腐淪為一些人爭權奪利的工具,不僅無法提振公眾對于反腐敗的信心,同時,還可能進一步惡化官場的生態(tài)環(huán)境,出現人人自危的境地,那樣的話,還怎么正常的開展工作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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