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東莞! 馬年春節(jié)后,引爆國內(nèi)新聞與社交媒體的重磅話題是有所謂中國“性都”之稱的這座南方城市。 東莞的這個標簽由來已久,且中外皆知。 幾年前,一部風行網(wǎng)絡的小說《在東莞》曾讓當?shù)鼐綖榱恕昂葱l(wèi)”這座城市的形象大動干戈;而這個城市的英文名也早已登上了西方主流媒體,不是因為它是中國的制造業(yè)重鎮(zhèn),而是因為那個別名。 因此,周末央視關于東莞色情業(yè)的報道實在不能算是真正的曝光,但這還是引起了躁動。 不知是否惡搞,在矛頭指向媒體“重口味”報道聲色場所的同時,網(wǎng)絡和社交媒體上“東莞挺住”的呼聲不絕于耳,由此引來網(wǎng)友戲謔:“東莞地震了?” 這是怎么了? 憤怒的理由之一是媒體的曝光侵犯了作為弱勢群體的“小姐”。 卷入查處行動中的那些女子聽了這些打抱不平的話想必會感激涕零,但對“小姐”的同情不能遮蔽了對“老鴇”的憎恨,如果有人憎恨的話。 中國歷史與文學中不乏文人騷客與青樓女子的“粉紅色回憶”,但書生般憐香惜玉的心態(tài)甚至用銀子為紅顏知己贖身的義氣,想必解決不了這個群體的問題。 與憤怒之聲同時出現(xiàn)的,是賣淫合法化這種已經(jīng)見怪不怪的言論。按照這一實用主義派別的邏輯,合法化可能會在某種程度上解決一些法律與現(xiàn)實間存在的某些尷尬的沖突,但是,能不能讓那些女子擺脫弱勢群體的命運,是個問題。 即使賣淫可以合法化,似乎也很難“陽光化”。雖然被稱為人類最古老的職業(yè),但賣淫很難說是什么光彩的職業(yè),而“笑貧不笑娼”只不過是某種說辭而已。退一步講,即使有合法化那一天,估計那些主張合法化的人也不愿意敲鑼打鼓地讓自己的女性親眷去從事這種合法營生;而縱使是在賣淫合法化的過去,駱駝祥子們肯定是寧愿小福子沒有走進白房子的。 還有一種說辭,認為“存在即合理”。即便如此,也讓我們不要對這種“必要之惡”心安理得好么? 坊間早有傳言,說聲色場所對東莞的經(jīng)濟貢獻率如何如何,解決了多少多少人就業(yè),等等。如此這般,東莞“娼盛”一時的背后,的確值得深挖。至少,在全國推行經(jīng)濟向綠色轉(zhuǎn)型的時候,東莞去“黃”已勢在必行。 一位自稱在鞋廠老板卷資跑路后,被迫墮入風塵的叫“娟”的女子去年接受英國《每日電訊報》采訪時說,“我寧愿在鞋廠工作。至少在那里我可以靠雙手過活,而在這里,我得靠自己的身體?!?/p> 而對于一座城市,靠弱女子的身體,體面與否姑且不論,終歸是挺不了多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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