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紅旗鎮(zhèn)政府拖欠一名六旬翁百萬元工程款,經(jīng)多次催討,約定每年償還約2萬元,需50多年才能還清。“如果這樣還錢,我有生之年都不可能拿回全部欠款!”近日,該名六旬翁梁先生一紙訴狀將紅旗鎮(zhèn)政府告上法庭。經(jīng)法院調(diào)解,紅旗鎮(zhèn)政府同意在2015年6月30日前分四次還清欠款。(12月10日,新華網(wǎng)) 看到這則新聞,筆者首先想到的是“86歲老人預交2萬黨費:死后還要當100年精神黨員”。這是老人對黨員群體的回報,激發(fā)了黨員的“正能量”。然而再看這條新聞,對6旬老人的工程款分50年還清。且不說老人能否再活50年,在這個“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兵”的年代,下屆甚至下下屆政府能否兌現(xiàn)承諾,還真是不好說。這種無異于“逗你玩”式的約定,反映出的是地方部門的“無賴”行徑,折射出地方單位“脫離群眾”的可悲。 從這不負責任的“約定”中,筆者很理解政府的行為。由于政府改制、工廠倒閉等原因,造成部分群眾下崗,自然也就堆積了部分欠款。這筆欠款本不在政府的預算之內(nèi),要政府拿出巨額欠款也確實有難度。但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任何規(guī)定的實施都要以事實為依據(jù),面對6旬以上老人,50年才還完欠款,這不是讓政府成了“老賴”嗎? 目前,全國上下都在開展群眾路線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堅持“一切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群眾路線。此“約定”的公開,容易拉開了與群眾的距離,造成了不必要的矛盾,是有違群眾路線的。筆者認為,盡管鎮(zhèn)政府無計可施,但也應因人而異;盡管屬于歷史遺留問題,但也應全力解決。如果因財政有限就做出如此不負責任的回復,那么,這無疑會成為更多政府部門躲債的“擋箭牌”,只會造成更多的腐敗。 值得慶幸的是,該鎮(zhèn)政府的“約定”并未生效,此“無賴”行為也沒有得以實施。在法院的調(diào)解下,村民維護了自己的利益,鎮(zhèn)政府也給予了“靠譜”的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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