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13億人口中,開得起寶馬、奧迪的富裕階層屬于改革開放中得利最多的群體,短時間內(nèi)積累其巨大財富,按理說他們會特別愿意有一個得到法治保障的、有秩序的環(huán)境,這樣,其財富才不會因為無法無天的混亂狀態(tài)而一朝失去。常言道,“光腳的不怕穿鞋的”,有產(chǎn)者需要法治和秩序遠比無產(chǎn)者迫切和深切,珍惜法治和秩序的不易,應成為這個階層的“類本能”。
但現(xiàn)實中,人們看到許多類似李天一和蘇某這樣無法無天的“富二代”或“官二代”及其背后幾乎放棄對他們進行法紀和道德教育的父母。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今天不少富裕人士自己是在轉型期失范和失序狀態(tài)中“崛起”的,最大限度利用了法治的疏漏和秩序的破碎,在潛意識中形成一個錯誤結論:不遵守法治,無視秩序,才能獲得最大利益。
更可怕的是,不管他們自己是否承認有這樣想法,都會不知不覺中將這種明顯短視的“確信”,如同基因一般遺傳給子女。我們不能說有誰愿意看到子女捅出天大婁子,這不僅不利于子女,而且大有礙于作為成功人士的父母本身。但一個人的人生經(jīng)驗常會在不受控制的情況下,在家庭溫馨的氣氛中,以缺乏反思的父母之愛的形式,潛入子女的人格,最終在他們從未預見的時刻,以足以讓他們錯愕的方式,爆炸似的呈現(xiàn)出來。
所以,李氏夫婦以及遭遇類似窘境的其他“先富起來”的人,都可以從自己的或同階層人士的孩子的一些違法乃至犯罪行為中,看到自己人生和人格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在代表子女向受害者道歉的同時,不要忘記向受到自己無形影響的孩子道歉,向受到?jīng)_擊的法紀和秩序道歉,并以自己日后的行為,讓子女明白法紀和秩序最應得到珍惜的道理,因為“你們是有產(chǎn)者,而有產(chǎn)者時??梢远x為‘有財產(chǎn)可以失去的人’”。
(作者系上海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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