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郭美美事件后一些慈善機構受捐額凄冷,再到一些慈善機構的種種暗箱操作行為,已經深刻表明公眾對慈善機構的變革期待是全方位的。慈善機構亟須讓自己的理念、制度機制、方式方法跟上步伐。
“慈善捐贈千萬免稅發(fā)票”事件的曝光,揭示了慈善“被利用”與“多漏洞”的真實情態(tài)。它再一次深刻地警示慈善機構,社會公眾的慈善心不可一傷再傷,慈善事業(yè)亟須回到正確的慈善運行軌道上來,按現代慈善理念規(guī)范發(fā)展。
在這一起慈善事件中,因“中國青少年創(chuàng)意大賽”居然出現了六方關系,分別是主辦方、承辦方、支持方、捐贈方、受贈方、新中間受贈方。事件的緣起在于,捐贈方與承辦方產生糾紛和不信任,但通過承辦方從支持方獲取千萬免稅發(fā)票,卻把物品移交新中間受贈方。承辦方認為捐贈方未把物品交給自己是未履諾,必須索回發(fā)票,支持方卻憑承辦方提供的捐贈書加收據就開具免稅發(fā)票。
這一能把人繞暈的慈善行為關系,恰恰揭示出慈善運行中監(jiān)管制度的不可缺失。當原本最多三方的簡單慈善捐贈行為遭遇復雜的關系,卻無與此相適應的慈善運行與監(jiān)管制度,就必然出現諸多扯不清的事,也給一些人以慈善的名義牟利提供了方便。
在這六方的慈善關系中,其實有一個理論上處于核心位置卻在事實上處于邊緣位置的一方,就是支持方中華慈善總會。在整個事件中,它大概只進行了開免稅發(fā)票這一實質性行為,其它的多處于不可知狀態(tài)。這也是許多活動中那些受邀單位、名譽單位、支持單位等的真實狀況,它們大多不過問或難以過問具體事情,只是成為一種花瓶式的擺設和木偶式的亮相,被借一個名頭而已。
既是掛上名頭,就當對自己的分內事負責,否則就易毀自己清譽。對于中華慈善總會來說,大賽的其他事可以不過問,但慈善行為則是自己的分內事,必須行監(jiān)管之責,使相應的慈善運行與監(jiān)管制度起作用。比如,捐贈方怎么承諾的、怎么履行的,承辦方受贈后如何把物品交給最后的受贈方、有沒有保質保量,什么情況才算捐贈行為完成、才會開具發(fā)票等等。其實都需要它去親力親為,坐在辦公室里是看不到慈善的運行與監(jiān)管的,被蒙騙的事也很容易發(fā)生。
說到底,還是慈善機構的慈善理念與運行機制太過陳舊,遠未能因應時代大勢和公眾需要。今天,從郭美美事件后一些慈善機構受捐額凄冷,再到一些慈善機構的種種暗箱操作行為,已經深刻表明公眾對慈善機構的變革期待是全方位的,慈善機構亟須讓自己的理念、制度機制、方式方法跟上步伐。公開透明、科學規(guī)范、公平公正等等理念不能僅是一種口號,而應貫注到其慈善機構的日常運行、慈善行為的全過程、各方面、諸環(huán)節(jié)。只有真正做到位了,讓公眾相信把愛心捐贈交給你既放心、又安全、更高效,公眾才會有如潮的愛心奉獻,同時也才能杜絕各種暗中伸手、借慈善名義牟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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