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奎案再審 回歸中立才有司法公正
www.fjnet.cn?2011-07-20 09:57? 王琳?來源:新聞晨報
我來說兩句
李昌奎案終于啟動了再審程序。在媒體公布的 “再審決定書”中,我們既看到了云南省檢察院以“量刑偏輕”為由提出的檢察建議,也看到了云南高院自述的再審理由,即“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而在此之前,云南高院某副院長還曾對媒體稱:“有錯必糾是法院遵守的原則,但是問題是我們錯在哪里?我們程序沒錯、實體沒錯,依靠法律政策沒錯,要錯可能是我們的觀念上理解不一樣而已。 ”
李昌奎案引發(fā)民意沸騰,果真只是“觀念差異”嗎?但“觀念差異”是不能觸發(fā)再審的。前后如此矛盾,我們也只能認定新說法優(yōu)于舊說法,官方文書優(yōu)于法官個人言論。隨之而來的核心問題就是:李昌奎案二審究竟錯在哪里?
這一問題的最終求解自然有待再審結果。在網上,捍衛(wèi)云南高院二審判決的法律人亦不在少數,他們堅定地認為,改判死緩“完全合法”。也基于此認定,一些自命“理性”的法律人,將呼吁司法公正的民意統(tǒng)統(tǒng)貼上 “集體無意識”與“多數人暴政”的標簽。
我一度驚訝于這樣的自信:難道超過97%的民眾都是“無理性”的,只有那極少數的法律精英才是觀念的領航者?但可惜,“冤冤相報論”、“慎殺少殺論”、“大眾狂歡論”、“十年后的標桿論”等等,一應用在李昌奎案上就顯得不堪一駁。公正的司法何懼民意說三道四,撇開所有的非司法議題之后,我們仍應回到原點:將李昌奎改判死緩真的“完全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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