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區(qū)佳陽致信廣州建委申請公開光亮工程可行性報告,在她為此奔波的近兩個月過程中,一路屢遭“踢皮球”,每個部門都說與自己無關。在第四十九天,小區(qū)又將無功而返時,拿出一只碩大鴨梨,表示希望建委能夠幫其分擔“壓力”。(7月7日《錢江晚報》)
許多事情可能就是說話人嘴巴一溜的功夫,因此最怕聽者較真。就拿廣州建委光亮工程來說,偌大的工程開工自然要有個合情合理的名頭,但是你一跟他較真,他就可能原形畢露了。小區(qū)希望廣州建委公開亮光工程的可行性報告,繞了九曲十八個彎還沒見回復。我們不禁要問:在民意知情權面前,可行性報告難道是個大忽悠?
可行性報告的目的無非是論證項目的可行性,如果項目施工真要通過民意的話,可行性報告一定將項目描繪的完美無比,市政人員也一定巴不得讓民眾先睹為快以博取支持。但是今天民意上門,卻“千呼萬喚不出來”,足可見“可行性報告”報告的是怎樣的可行性了。
政府部門“踢皮球”可能有兩種情況,一則可行性報告確實存在,但是各部門與其自找麻煩將其公開,不若推脫說不負責來的省心;另一種可能是可行性報告本身不存在,完全是政府“拍腦袋”決策,可行性報告只不過是政府實施項目的一塊“擋箭牌”罷了。不過無論哪一種情況,都是在拿民意開涮,不管之前廣州建委曾笑納過的帶刺皮球,還是今天對鴨梨的婉拒,詼諧背后的冷幽默是對政府不作為的冷諷刺。
行政人員坦然“踢皮球”的事情其實我們已經屢見不鮮。部門之間互相推諉,職責不清,辦事效率低下民眾辦事難得窘境一定不乏其事。反過來想一下,政府部門為什么不愿公開可行性報告?為什么更加愿意自己做主?不是民眾參與熱情不夠,是政府管控思維太過強烈。政府的包辦一切在前期可能表現(xiàn)為項目的迅速上馬,卻更可能會因為缺乏足夠論證而在后期制造更多麻煩。
可行性報告到了需要接受一場大考的時候。在民眾知情權面前,可行性是否報告,不僅考驗著政府執(zhí)政能見度,還考驗著政府的執(zhí)政能力與水平。讓即將實施的項目及其可行性在民眾面前亮一亮,那么其中可能出現(xiàn)的腐敗自會扼殺在搖籃之中,可能出現(xiàn)的實施問題也會得到及時糾正,原本打算惠民的工程自然就會得到群眾的雙手呼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