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洪波雜文家
河南一農(nóng)民8個月偷逃高速公路過路費368萬元,被判無期徒刑。
偷逃過路費數(shù)額較大,以詐騙罪論處。詐騙368萬元,被判無期徒刑,不可謂冤枉。一審過后,車主未上訴,律師稱無疑問,可見判決是何其“依法”。
兩輛大貨車,8個月偷逃過路費可達368萬元。論罪實在是不小。但看民生之艱難,讓人不能不寒徹骨髓!這個偷逃過路費的重犯,暴露了公路收費的無良性質(zhì),透露了公路運輸?shù)难獪I現(xiàn)實。
這些年,我們一直在譴責“黑心老板”。經(jīng)常被引作“黑心”類型的,包括拖欠工錢的工頭、役使礦工的礦主、制作假貨的作坊主等等。公路收費呢?人們?nèi)黄湓O(shè)卡處處,抬手收錢,隨意延長收費年限,舉著“物價局核準”的牌子,生意紅火而正義凜然。
公路收費,從沒有人稱之為“黑心”之舉。我們知道,超載已經(jīng)因收費嚴酷而變成中國公路的正常狀況,使得“治超”變成永不可完成的目標。我們偶爾聽聞車主闖卡逃費,毆打收費員,極端情況下沖卡致收費人員死亡。
現(xiàn)在,我們終于從一個偷逃過路費“依法嚴重”的新聞,了解到公路收費敲骨吸血的水平,以其惡劣程度而言,冠之以“黑心”名號,難道有任何冤枉嗎?
報道說,貨車空車行駛一趟,需繳納過路費200元。這里沒有說空車行駛多長距離,總不該是不管多遠先交200元起價吧。又說,兩輛貨車核載量為25噸,通常情況下會超載150%左右,省高速公路聯(lián)網(wǎng)監(jiān)測信息表明8個月通行2361次,逃費金額368.2萬元。這就是說,第一,即使不過磅,收費系統(tǒng)會按照超載150%收取,這是收費默認值,超載屬于中國的常態(tài);第二,每通行一次,要收費1560元。這是運鉆石呢,還是運砂子呢,是運輸幾千公里呢,還是運輸幾十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