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那英一條自曝參加交管局春晚使用警車開道的微博引來圍觀,并惹來眾多網(wǎng)友批評。那英用手機發(fā)布的這條博文如下:“今天特早就把妝化完了,剛到國家體育館來參加交管局春晚,一進后臺……演出服沒帶?。?!我?我?這時候交管局滴全沖上來咧!警車開道帶著我那笨助理飛奔而去!交警這時不用啥時用啊!” (1月10日東方網(wǎng))
那英發(fā)這條微博,用網(wǎng)友的話說,她太能“得瑟”。是的,那英就是來網(wǎng)上“得瑟”的——交管局的全沖上來咧,警車開道飛奔而去……這種規(guī)格的排場,給那英的不知道是什么樣的感覺,反正“賊”得意,且溢于言詞;特權(quán)利益的感覺就是好。
首都大街上,警車開道,警燈閃爍,抑或時而還可能是警笛刺耳,并且一下子“幾條馬路都交通管制”,估計人們一定以為發(fā)生了重大警情,或是有重要國事活動;誰能想得到,竟是為了交管局自家的聯(lián)歡活動,就為給歌星取一件演出服!我們的警車,也就是國家公器,以及象征著國家威嚴的警燈警笛,就這么不值錢?
沒有人知道那呼嘯疾駛的警車去干什么,就像千百年前那一幕:“一騎紅塵妃子笑,無人知是荔枝來?!遍L安的老百姓看見皇家公差打馬拼命地跑,還以為是為朝廷有大事,沒人知道,其實不過是為了讓貴妃喝上新鮮的荔枝。為了喝荔枝動用國家公器,是因為皇家有權(quán)——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以天下一切器物和人馬,亦皆屬王家。今天這一幕“警車開道眾人避,無人知是取戲服”,到不能說是天下之道路莫非交管局的地盤,但是“近水樓臺”的法則還是被“交管局滴”玩得嫻熟應手;只是不知道,又是警車開道,又是“幾條馬路都管制”而高效取來一件演出服之后,“交管局滴”是不是得意地說:別人想有這效率行嗎?
當然,不管那英怎么在網(wǎng)上“得瑟”,“警車開道”與“幾條馬路都管制”的說法,畢竟只是她的“一面之詞”,沒準交管局馬上就會出來澄清:沒那么回事。而公眾信不信就是另一回事了。然而我認為,問題還有另一個焦點之處:權(quán)力機關(guān)濫用公器的可行程度與可信程度,而不只是這一次給那英取衣服。如果公權(quán)私用、“近水樓臺”的情況幾乎沒有可能,或是代價極高,比如責任人可能因此而被辭退或不得不辭職回家,公權(quán)者妄動的可能性極小,那么一個歌星在網(wǎng)上如何“得瑟”,大家也未必相信?,F(xiàn)在的情況是大家不但相信,而且很可能是官方難以澄清,甚至越描越黑。問題就是,“警車開道”這件事有沒有是一回事,權(quán)力機關(guān)有沒有“近水樓臺”的權(quán)力便利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