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同性戀者王某到北京市一獻血點準備獻血,并明確聲稱自己是同性戀,結果被拒絕獻血。他認為這是北京市紅十字血液中心對同性戀的歧視,遂將該中心起訴到法院。法院方面表示,經過請示上級法院,做出不予立案的決定。(《京華時報》7月8日)
其實早先我就在網絡論壇上看過王某的相關帖子,王的這場官司意在提高同性戀者的權利。問題是衛(wèi)生部限制同性戀者獻血,這就是歧視嗎?
首先,因為同性戀之間特殊的性交方式,以及一些人性伴侶的不固定(沒婚姻作為約束),其成為艾滋病感染的高危人群。據(jù)統(tǒng)計,2008年中國男同性戀者人群的艾滋病毒感染率為4.9%。而且同性戀傳播艾滋病的勢頭很猛:2007年,新增5萬名艾滋病感染者中,同性性傳播導致的感染占12.2%;2009年,新增4.8萬人,同性性傳播卻飆升到32.5%,占了三分之一!而且血液檢測還有“窗口期”的問題,不是所有艾滋病感染都能查出來的。可見,衛(wèi)生部門有權力也有義務對此持謹慎態(tài)度。
其次,王某覺得以同性戀劃分獻血人群不科學,不是所有同性戀都是艾滋病人。此話不假,但按這個邏輯,衛(wèi)生部歧視的人群還真是不少。按《獻血者健康體檢標準》,女性體重超過45公斤才能獻血,這算不算對苗條女孩的歧視?衛(wèi)生部還規(guī)定,獻血者年齡不得超過55周歲,這是對有獻血能力的老人的歧視?
說完了科學問題,再來談談尊重與歧視的問題。中國沒有西方基督教傳統(tǒng),歷史上還有斷袖、龍陽的記載,中國沒有對同性戀進行西方式的壓迫和歧視,所以沒有必要引進西方的關于同性戀的顛覆性理論,臆想出社會對同性戀的壓迫、歧視。同性戀者愿意獻血奉獻社會,這本是好事,但從科學角度說,也出于對受血者及其他群體情感的尊重,或許有其他更合適的方式來奉獻社會。
不同信仰、不同性取向者之間,應有起碼的尊重和理解。同性戀者王某拿獻血的事來為同性戀正名維權,著實找錯了方向,徒增社會對同性戀群體的誤解。上海 張曉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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