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男子周某明知自己是艾滋病病毒攜帶者,卻多次揚言傳播病毒,對他人進行威脅、恐嚇,還一直對家人隱瞞病情,并先后與兩名女子發(fā)生性關(guān)系。(《錢江晚報》2010-4-28)
常識告訴我們,艾滋病患者不一定都是生活放蕩惹的禍。不少患者本身也是在不知不覺中就被傳染上了艾滋病,他們是受害者,他們是無辜的,值得同情的。當一個人無論什么原因患了艾滋病,最理智的就是接受治療,并主動跟他人保持必要而適當?shù)木嚯x,避免讓他人受到傳染,這是一個人應該具有的基本道德標準與行為標準。如果患者這樣做了,就不僅是值得同情的,還是值得尊敬的,因為,患者雖然在生理上生了病,但是在精神上,在道德上,仍然是一個健康的人,在今天,精神與道德的健康不是比身體的健康更可貴嗎?
周某恰恰不是這樣的人,當他發(fā)現(xiàn)自己患上了艾滋病之后,不僅不告訴家人,繼續(xù)跟妻子過夫妻生活,也不采取必要的保護妻子免遭傳染的措施,還想方設(shè)法去搞婚外戀,只因為跟自己的岳父有矛盾,就不顧起碼的人倫,多次跟岳父發(fā)生沖突,在跟岳父發(fā)生沖突之后,還將因為打碎汽車玻璃而導致手受傷流出的血往他人身上涂,所有這些可怕的舉動,都是想要將自己的艾滋病傳染給他人,包括自己的親人。這樣的舉動,只能說明,周某在精神與道德上患的“艾滋病”比他身體上的艾滋病更到了病入膏肓的程度——這種病入膏肓的“艾滋病”就是極度的自私與冷酷。
也許有人會為周某的這種極度變態(tài)行為尋找出一些社會的原因,如果一定要找,當然也是可以找到的。只是周某的這種做法,只能說明他是深深地中了“寧愿我負天下人,不愿天下人負我”的病毒,而且已經(jīng)不能自拔。他的經(jīng)歷中并沒有別人故意傷害他的記錄,按正常的邏輯來說,他是不應該做出這樣的選擇的。一個人的道德觀念與行為準則是要受許多因素影響的,但那些都只是外因,關(guān)鍵還是要由個人自己來起決定作用。人們可以有很多種對待自己與他人的行為標準可供選擇,他選擇了這種最可怕最具有社會危害性的標準,只能說明他的價值觀出了大問題,患上了精神與道德的“艾滋病”。
既然周某的行為不僅遠遠超越了道德底線,這種極度變態(tài)的破壞行為還觸犯了法律,那么受到法律的應有懲罰就是理所當然的,這也是對那些跟周某一樣患了道德“艾滋病”者的一個警告。
當然,如何來避免周某這樣的怪胎的出現(xiàn),就是社會應該思考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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