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九歲博覽群書,二十歲達到頂峰。我現(xiàn)在都是看社會人文類的書,例如 《知音》、《故事會》……往前推三百年,往后推三百年,總共六百年沒有人超過我?!边@些狂言,要不是其中夾雜了兩本通俗雜志,直接可以鑒定為一個山寨版李敖問世。
這并非搞笑杜撰,而是電視節(jié)目中一位女子的征婚告白,她名叫羅玉鳳,25歲,在上海某商店當收銀員。最近,她以征婚為賣點,輔以驚世駭俗的言行,達到了她想“出名”的目標。
羅玉鳳本身其貌不揚,學歷一般,但對男方的要求卻奇高。要求 “必須是清華北大碩士,身高1.8米以上”。她的理由很雄辯體貼,“應(yīng)該沒有在智力方面超過我的男孩子,只能靠身材、學歷彌補了?!庇腥搜芯亢蟮贸鼋Y(jié)論:全國達標者不足百人,但羅玉鳳認為中國沒有外國有,“奧巴馬符合我的征婚標準。”
以上就是江蘇衛(wèi)視情感類訪談節(jié)目《人間》為觀眾奉上的一份雷人大餐?,F(xiàn)在,事件已經(jīng)是網(wǎng)絡(luò)惡搞素材,“信羅姐,得自信”成了流行口號。
節(jié)目播出,先是引起轟動,繼而被爆造假———是一場有預案的商業(yè)炒作,而一些媒體不但積極配合,連篇累牘予以報道,電視臺更是在節(jié)目制作過程中弄虛作假,安排了“演員”作秀,將觀眾狠狠地涮了一把。
公正地說,商業(yè)炒作,只要不違法違規(guī),內(nèi)容是否低俗,并無客觀標準,公眾可以批評、拒絕,但也應(yīng)該容忍——— 最多不搭理就得了。因此,在羅玉鳳征婚這件事情上,如果正如知情人透露,羅只是想出名,那么,目標已經(jīng)達成。
然而從公眾的反應(yīng)看,這事很低俗。顯而易見,真要舉起打低俗的板子,就應(yīng)該毫不猶豫地打在媒體屁股上。人們感到怒不可遏,是因為被羞辱了——— 不尊重,比低俗更惡劣,媒體本靠公信力安身立命,卻悍然弄虛作假,貶低公眾智商,玩弄公眾情感,侮辱公眾人格,在反低俗之風勁吹,有關(guān)部門正到處發(fā)掘整治對象之際,媒體如此行事,比羅玉鳳雷人多了。
炒作者賺了,媒體不顧公信力搶眼球,觀眾乍看很受傷。但仔細一想,其實不然,多數(shù)人整天忙著生存,未必知道這事。知道也可能只把它當成娛樂,一笑置之。高尚的人壓根兒沒興致陪你得瑟,早就避開或視而不見了。被冒犯者,怒氣消了,不再相信媒體,改信春哥和羅姐。
考慮到行如上低俗之事的居然是公認的主流媒體,我以為反低俗專項整治活動,在這件低俗事件中受傷最重。理由如下,這些造假與低俗的始作俑者,他們的上級主管,無一不正主導該領(lǐng)域反低俗活動。如是看來,究竟是低俗并無客觀標準導致整治難度太大,還是低俗泛濫所以按下葫蘆浮起瓢顧不過來,或者如許多人以為的那樣:整治有親疏分,內(nèi)外之別,家里人就不能下狠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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