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是中國體育市場化改革的先鋒軍和探路者。自職業(yè)化改革之日起,它就以強大的影響力和市場規(guī)模,承載了中國體育脫離行政體育機制、融入國家經(jīng)濟社會整體改革的期望。但舊有管理模式尾大不掉,市場化監(jiān)管體系空缺落后,使對于它所暴露出的假球、黑哨等諸多問題,一再挫傷公眾的熱情,期待此番打假行動能夠除惡務盡,一掃足壇積弊。甚至在很多人眼中,這一場愈刮愈烈的風暴,既是懲治腐敗、整頓足壇的堅強決心的顯示,也被視作振興中國足球的信心和希望所在。
我們應當寄望司法的介入彌補體育運動監(jiān)管的空白,但卻不能賦予其提高足球水平和成績的職能。盡管中國足球水平一般,但我們必須確認的是,查處商業(yè)賄賂,肅清足壇黑幕的根本目的在于還足球發(fā)展一個良性而清潔的環(huán)境,而非挽救中國足球低迷的比賽成績和落后的世界排名。如果司法和其他監(jiān)管體制的完善只是基于對成績的不滿,只是基于水平的落后,那就意味著只有成績低迷的運動項目需要嚴格的監(jiān)管,而世界領先的項目則可以置身事外。說到底,司法對于體育而言,是真實、陽光、純潔和公平的保證,而非整頓落后、提振信心的手段。
我們期望法治意識和嚴格監(jiān)管能夠在體育領域普遍樹立,正如我們不能主觀地認為只有成績落后的項目才有黑幕,而成績好的體育項目就一定清潔無瑕、讓人放心。更快、更高、更強,是我們對于每一項體育運動的自然期望,但純潔、公平是人類超越自身的底線和基礎。沒有這樣的基礎,無論成績好壞,無論排名是否理想,都是有違體育道德的,也是不能為法治社會所容忍的。
因此,我們對當前這一場足壇反商業(yè)賄賂、打假掃黑的司法行動的最大期望,應當是以此為起點,填補以往的司法空白,讓整個體育事業(yè)發(fā)展置身于陽光之下。任何一項體育運動獲得社會的認可和支持的基點,不在于成績是否領先,而在于不能被“假”所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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