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聊城東昌府區(qū)政府采用“株連”公職人員的手段,促使村民簽訂拆遷協(xié)議。據稱,區(qū)長孫孟來向各部門領導宣布,所有在該區(qū)柳園街道陳莊村有親戚的公職人員(共有四十余名),如在元旦之前還不能“做通工作”,完不成拆遷,將被開除公職。(1月1日《新京報》)
關于拆遷的丑聞,仍然在辭舊迎新之際上演。公權力的顢頇和霸道,并未因為2009年的逝去而有任何收斂,相反,它變本加厲,走上為所欲為的斷橋。很顯然,聊城東昌府區(qū)政府拒絕審視2009年中權力和權利的博弈,一味放任權力的擴張。
屢見不鮮的案例表明,地方政府在拆遷中不管利用什么非法的方式,但多半限于針對被拆遷人。東昌府區(qū)政府的領導人腦袋靈光,舉一反三,祭出“株連式拆遷”的殺手锏,可謂出奇制勝。株連,每個人都不陌生,但這更多來自遠古的記憶,在21世紀將其盤活,無疑是在繼承歷史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妙不可言的是,把“株連”應用于目前風生水起的拆遷,尤顯“創(chuàng)新”意義?!?/p>
相對于那些被損害且哭告無門的被拆遷人,公職人員手中多多少少掌握著一點公共資源,自然有其強勢的一面;可是在更高的權力面前,他們又是不折不扣的弱者。你看,公職人員為了保住飯碗,低聲下氣地催促與自己有親戚關系的村民趕緊簽字畫押、搬家走人——勸告親戚放棄家園、放棄利益,這是一個怎樣的黑色鬧劇,在極注重親情倫理的中國,我不知道那些公職人員如何做得到。
權力的驕橫淫威之下,沒有強者。今天是村長在區(qū)政府的命令下受株連,明天可能就是區(qū)長在市政府的命令下受株連。這不是荒誕,這是權力邏輯的必然結果。權力猶如出籠的野獸,雖然它由人掌握,可它全無人性,權利和規(guī)則從不曾入過它的眼睛,它只做自己想做的,不惜鐵血的暴力,也不惜株連這樣的軟暴力。在拆遷工作中,地方政府的權力總是表現出過分的猴急失態(tài)?!?/p>
很自然地,我由此想到正在修改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最近,專家學者、政府官員、街巷草根都參與了這場熱鬧的爭論。不論爭論有多么激烈,不論修改有多么困難,我只希望新條例中包含這樣的常識:伸張權利,限制權力。通常認為,權利可以限制權力。不過,我仍然擔心:即便新條例賦予被拆遷人種種權利,靠什么渠道來保障呢?這樣的渠道會不會被權力架空?
1月1號,元旦,本來應該憧憬美好的一年,可我卻坐在一間陰冷的小屋里憂心忡忡。這是一個年輕人的矯情,也是一個關心國運者的憂慮。就這樣吧,帶著對無限權力的擔心進入2010,詛咒著“株連式拆遷”進入2010。惟其如此,我們才能不忘2009年不圓滿的地方,我們需要在2010年加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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