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耀華代言十個虛假廣告被曝光后,他通過博客表示了道歉,但在央視《經(jīng)濟半小時》記者采訪時,他又說了一番這樣的話:“可以說全世界的廣告,都有夸張的成分在里面,因為要不夸張就不叫廣告……”(11月20日《華西都市報》)
自從被爆代言虛假廣告之后,侯耀華先是表明有人冒用自己的形象做廣告,在無可抵 賴的情況下由師律操刀在博客道歉,今天又再次拋出“不夸張就不叫廣告”雷人的論調(diào),可見他迄今為止都沒有意識到自己有錯,錯在哪里。
“不夸張就不叫廣告”有一定的蠱惑性,放眼開去,廣告都有夸張成分,即使是一些全球播放的廣告亦然,如穿了某種運動鞋之后人可以飛起來做漂亮的扣球動作。但用這種論調(diào)為自己的行為辯解,顯然是蒼白的、無力的,令人反感。
或許侯耀華應(yīng)該躬身自問:為什么觀眾看穿了某種品牌運動鞋可以飛起來的夸張廣告,不但不反感,反而被它的美感所吸引,心甘情愿買他們的產(chǎn)品,而對自己的代言行為如此反感,緊揪不放?答案很簡單,那就是你不是在夸張,而是在做虛假廣告,為無良廠商蒙騙消費者推波助瀾!
按辭典解釋,夸張是一種修辭手段,指為了啟發(fā)聽者或讀者的想象力和加強所說的話的力量,用夸大的詞句來形容事物。像他的父親、相聲大師侯寶林,就經(jīng)常用夸張來制造“包袱”,逗樂觀眾。但是,夸張也是有底線的,有限度的,不能無限延伸,否則便會成為虛假。
侯耀華的“不夸張不叫廣告”論調(diào),無疑是在偷換概念,為自己參與弄虛作假,蒙騙公眾的作為狡辯。作為一位藝人,面對廣告商的金錢誘惑,要求其拒絕代言做廣告是不可能的,但是可以做到的是,做人要厚道,代言要嚴肅,不能明知產(chǎn)品有假,仍然收錢代言,不管公眾上當受騙,罔顧社會責任。更不應(yīng)該在被揭發(fā)虛假代言之后,仍千方百計狡辯,做無辜狀。見錢眼開,為富不仁,不惜犧牲公眾對自己的信任,是一種忘恩負義的短視行為,決不是一位德藝雙馨藝術(shù)家應(yīng)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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