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第三十六中學初三年級,老師讓成績差的學生坐在教室后幾排,并且只讓前三排的學生留在學校上晚自習,后三排的“差生”則要回家自習。(10月30日《楚天都市報》)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yè)解惑也?!焙玫睦蠋煵粌H授人以知識,其德行其個人魅力伴隨著諄諄教誨總是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學生的人格發(fā)展?!俺煽兤缫暋辈粌H有悖師德師范,而且是一種違法行為,侵犯了學生的受教育權。受教育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公民享有“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和“在學業(yè)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平評價”的權利,而老師不讓成績差的同學在教室自習的行為顯然侵犯了學生的上述權利。
為人師表者不可能都是法盲,亦非不知這種行為會給學生自尊心造成傷害,但為何近年來這種搞“成績歧視”的行為屢禁不止呢?筆者以為這是應試教育體制下,學校過分看重升學率釀成的惡果。
在應試教育指揮棒的引領下,分級制盛行,學校有“重點”和“非重點”之分、班級有“實驗班”和“平行班”之分、最后連一個班里的學生都有“好”“差”之分。等級制本身就含有歧視的成分,“好”“差”“優(yōu)”“劣”的劃分導致了教育資源分配的不合理,大量優(yōu)質的教育資源向等級高的部分傾斜,少數人卻享受著更多更好的資源,對更多的人是一種慣性傷害。這種傷害極大損害了教育公平的原則,導致了越來越多的教育兩極分化。一所市級重點高中一年上一本線人數可達兩三百人,而一所人數差不多的普通高中卻往往連它的零頭都達不到。懸殊的差距暴露出我們教育理念的缺陷,一切惟分數是舉,分數成了衡量一切的根本?!?/p>
報道稱老師讓那些“差生”回家自習,是因為他們基礎較差、自律性不夠怕影響其他同學學習。這些“差生”需要的恰恰是老師的指導和鼓勵,卻被老師以干擾他人為由“支走”,如此怪誕的行事邏輯若是源自老師本意我們只能鄙視老師職業(yè)道德有問題,可據筆者所知,很多情況下老師是不得已而為之。很多學校為了提高升學率,強行將教師工資和所帶班級的中、高考升學率掛鉤,高者不僅獎金豐厚,評職稱、晉升亦方便許多,低者卻可能有被扣薪水甚至“炒魷魚”的危險。這般重壓之下,不少老師不得已才采取了“放棄差生”而對“好生”呵護有加的“下下之策”。報道中的老師是否不得已才出此下策亦未可知。
對那些職業(yè)道德有問題的老師我們可以說:“沒有教不好的學生,只有不會教的老師”,但如何改善現今的教學方法、教育體制從而根治“成績歧視”卻值得我們好好反思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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