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威縣前不久擇優(yōu)錄用了191位高校畢業(yè)生,但新教師工作不久,校方就要求他們捐款三到五萬,以換取正式編制。經(jīng)媒體曝光后,已捐資金被退回。(10月28日《河北青年報》)
從央視的報道來看,教育局長一再強調(diào),捐款完全是老師們自發(fā)自愿的行為,與是否入編無關(guān);而知情人則透露,交錢就入編,不交錢就走人,捐款是被逼無奈。到底是誰在說謊?很容易判斷:捐款只在尚未入編的新招錄教師中進行、數(shù)額統(tǒng)一為專科三萬、本科五萬,是老師們自覺自愿,還是有關(guān)部門拿編制要挾強迫,一目了然。
面對媒體曝光,當?shù)乜h委、縣政府的回應同樣令人難以理解:一邊堅持捐款行為是自發(fā)自愿,與編制無關(guān),一邊又決定全部退回已經(jīng)捐助的資金,這不是自相矛盾嗎?如果老師們不是“被捐款”,你為什么要退回去呢?因為自愿捐款,就是一種愛心行為,退回去不是在剝奪老師們獻愛心的權(quán)利嗎?如果老師們是“被捐款”,那就不僅僅是退回去那么簡單了,因為這種類似于出售編制的行為,顯然已屬于嚴重的違規(guī)違紀,涉及的金額又高達幾百萬,怎能一退了之?
其實地方政府更清楚事情的真相,現(xiàn)在之所以揣著明白裝糊涂,只不過想通過這種“和稀泥”的方式息事寧人:當初沒有文件,沒有決議,算不上強迫捐款;現(xiàn)在錯也糾了,錢也退了,就此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吧。
地方政府之所以敢如此敷衍媒體、搪塞輿論,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這類違規(guī)違紀的行為,是通過一種“雙方意會”的非正常方式進行的,因此并沒有留下明顯的把柄。在全社會反腐日益高壓的態(tài)勢下,這種手法,已成為一些違法違紀者逃避打擊的慣用伎倆。
現(xiàn)在,威縣縣委、縣政府顯然是在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縱容這一丑惡行徑,這不是在真正反省,更無法體現(xiàn)負責任的精神。不在這件事情上嚴懲當事人,真正引起官員們的反思和警醒,就難以徹底杜絕這類問題,今天的“被捐款”退還了,明天各種“被自愿”的事情還會照常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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