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大門緊閉,員工向記者敘述事件經(jīng)過
上海“姚餐廳”旗艦店員工稱無法聯(lián)系老板,10萬元左右的薪水無處可討,餐廳也已停業(yè)。隨后“姚之隊”和姚明本人都做出回應(yīng),稱此事與己無關(guān)。姚明還說,“我們家以后也不打算再開飯館了。” (10月21日新聞晚報)
“姚餐廳”與姚明的淵源要追溯到2005年,當時“姚餐廳”在休斯頓正式開業(yè),這家“姚餐廳”是姚明的父母和他們的朋友一起開辦的,但姚家并沒有掏一分錢,只出了一個“姚”字。而一年之后,休斯頓姚餐廳的幾位股東又在上海開出了另一家餐廳,也就是現(xiàn)在這家位于華山路的“姚餐廳”,但姚明和姚明的父母并未參股其中,也沒有參與經(jīng)營活動。由此看來,上海的這家“姚餐廳”,現(xiàn)在已經(jīng)與姚明沒什么干系。
但是,即便如此,在慣于聯(lián)想的國人看來,姚明與這家餐館定然“剪不斷,理還亂”,所以,當這家餐館開業(yè)時,應(yīng)聘者趨之若鶩,就餐者門庭若市。想想,能在“姚明”開的飯店工作,能到“姚明”開的飯店吃上一餐,將是多大的榮耀——雖然這個“姚明”被證明是虛設(shè)的。
可是,幾天熱乎勁一過,“姚餐廳”還是會顯露出真面目來。如今,“姚餐廳”因為經(jīng)營不善,已經(jīng)到了“揭不開鍋”的地步?!巴I(yè)整頓”算是一個文雅的說法、體面的下場,若是按照法律,企業(yè)拖欠了員工薪水,可不是老板拍拍屁股就可以走人,餐館關(guān)門停業(yè)就可了事的,接下來還將受到法律的查處、追究和制裁。
“姚餐廳”被一條經(jīng)營不善之蛇“咬”了,姚明卻表示今后不會再開飯館,之所以萌生此想,是因為“姚餐廳”出現(xiàn)的負面新聞,會間接影響自己的聲譽。這頗有一點“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的意味,況且,這個被“咬”的還不是他自己。
當然,從“姚餐廳”的倒掉,也揭示一個規(guī)律,那就是要想做好生意,必須要有真功夫,靠借助名人的頭銜或是明星炒作,只能起到一時的轟動效應(yīng),時間一長,還是會失去競爭力。而對姚明來說,也許從中看到了前車之鑒,并悟出了一個道理,人的精力有限,自己的長處在于打球,而并不是經(jīng)營餐館,即使要搞個“副業(yè)”,開個餐館,也要憑借科學(xué)的管理和運營,必須按照市場行情,遵循經(jīng)濟規(guī)律,否則,同樣會陷入“姚餐廳”式的困境。
經(jīng)過“姚餐廳”這番折騰,我們很樂于見到一個專心打球的姚明,更希望姚明能夠拍著胸脯對別人說:做餐飲,我不如你;打籃球,你不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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