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書記醉酒駕車難道也是工作需要?
www.fjnet.cn?2009-08-21 16:13? ?來源:東南新聞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進入嚴查醉酒駕駛整治專項行動第四日,從8月19日晚8時許至20日凌晨2時,廣州交警部門仍查到涉酒交通違法行為103宗,其中醉酒駕駛25宗,其中一司機竟自稱是番禺區(qū)欖核鎮(zhèn)紀委書記梁某,目前已被拘留并抄告番禺區(qū)紀委。(見8月21日《廣州日報》)
被查后四處打電話求人說情。
亮出工作證。
醉酒駕車的危害性不言而喻,由于酒精麻痹大腦中樞神經(jīng),醉酒司機成為名副其實的馬路殺手,血淋淋的教訓告訴我們,嚴查酒后駕車已到了刻不容緩地步,因而廣州市交警部門采取專項整治行動深得人心。
然而,就有某些自以為身份地位不凡的人,明知酒后駕車害人害己,明知廣州正在整治醉駕,還是敢于頂風醉酒駕車,番禺區(qū)欖核鎮(zhèn)紀委書記梁某就是其中一個。之所以滿不在乎,蓋因梁某存有僥幸心不理,加之平時只要一個電話,啥事都能擺平,于是根本不把交規(guī)放在眼里。這次栽在了不為說情風所動的交警手里,實在出乎梁某所料,只好打出最后一張臭牌——以工作需要為名,企圖逃避打擊。工作需要果真是開脫的理由嗎?顯然站不住腳,領導干部喝酒吃飯,或許是奉陪來客,屬于工作上的迫不得已,但是這絕不是酒后開車合法化的借口,如果這樣的工作需要可以免除處罰,如果這樣的理由成立,就是對法律法規(guī)的漠視與踐踏,恰恰相反,“工作需要”這句話理應出自交警之口,如果不嚴厲查處醉酒駕車,公共交通安全勢必難以保障,而最終受害的無疑是咱普通的老百姓。
梁某被送進拘留所完全是咎由自取,作為紀委書記,犯下這樣的錯誤實在不應該,己身不正,焉能正人,這樣的領導干部必須下課,而不僅僅是受到輕描淡寫的黨內處理,難道不是嗎?(李忠卿)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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