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處理低價購買政策房的官員,被人指責是在“擠牙膏”(5月20日《現代金報》),但問題官員復出,卻往往神速,并且已經蔚然成風。最近被發(fā)現的,是山東威海市工商局不知是局長還是副局長的邵立勇。搞不清邵立勇是局長還是副局長,因為官方網站對他的介紹說他是局長,媒體質疑后,山東方面又說是副局長。
邵立勇是去年被免去山東濱州市工商局局長職務的,事跡是在汶川地震全國哀悼日期間率公款旅游團賞武夷美景,中紀委稱之為“置全國人民深切悼念遇難同胞的情感于不顧”,“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影響極其惡劣”。
免職很嚴肅,復出當然也嚴肅,山東方面說,邵立勇復出不違規(guī)。我也不知道到底違規(guī)不違規(guī),但知道這件事很嚴肅,不兒戲。免職是咎由自取,復出卻是不可能“自取”的,是組織賦予他再度“服務”另一個地方人民的權力,這肯定是深思熟慮的。
在他之前,復出的官員有不少,如貴州甕安縣委書記王勤,遼寧西豐縣委書記張志國,奶粉事件和黑磚窯事件中的一些官員等等。還有陜西林業(yè)廳的朱巨龍和孫承騫,據解釋,這兩個人根本就不是“復出”,他們只被撤了行政職務,廳黨組成員的職沒撤。
我看過這些所謂的“復出”新聞,發(fā)現嚴肅處理啊,撤職免職辭職啊,確實是……唉。大家下次要弄清了,看到撤銷免除或辭去,想當然以為黨內職務也同樣處理掉了,這是不行的。朱孫二位行政職務不宜再做,做黨組成員卻還適合呢。
就算黨內職務和行政職務都被“嚴肅處理”了,還得留個心,還有“級別”呢。像邵立勇,“咎由自取”,局長被免了,黨組成員也不是了,今年又異地為官了,“不違規(guī)”,因為他還有“正處級別不變”。免了職,級別沒有變,也能迅速地擔當相應職務。
貓有九條命,哪九條,我說不出來;官有三個窟,這我是能夠說出來的,黨內職務、行政職務、行政級別。這三個窟中,級別是里,職務是表,表有兩重,一黨一政?!罢幖墑e不變”,就意味著邵立勇隨時可以擔任正處級職務,當副處級職務都委屈了他。
一個官員犯了事,或者對某事“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從而丟掉了職務,是不是就不能起復了呢?不是。在很多國家,官員也不是這樣的。政黨內的職務純系內部事務,跟公眾可以無關;公共職務,跟公眾有關,但一個人辭職而后也未必不可以迅速獲得新的職務。那么約束何在呢?主要不在于“違規(guī)不違規(guī)”,而在于相關機構和組織要看看自己是否愿意承擔相應的政治代價,而且這種代價是有辦法具體衡量的,公民抗議、輿論壓力等等都是。
問題官員的行為,傷及公民的情感,讓人民不高興,損害其所屬組織、機關,也就是黨和政府的形象,“影響極其惡劣”,這是“同一個世界,同一個規(guī)律”,中外皆然。復出不當,官員并沒有什么,而相關組織和機構將付出政治代價,這也是全世界都沒有區(qū)別的。
問題官員復出,天下公議洶洶,足見民意。復出往往悶聲不響,也并非對民意沒有預判。然而復出是接連不斷的,我只能猜想決事者完全不在意“政治代價”了,或者甚至根本沒有“政治代價”的概念。行為會產生政治后果,大概在很多人眼中僅僅表現為官員個人的位置得失,而不會體現為組織或機構的政治前途。也許久而久之,大眾甚至會增強“承受力”,不再把問題官員復出當個事兒,但那又是怎樣的一種社會現實和精神狀態(tài)呢?(現代快報 劉洪波)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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