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報訊(首席記者 江海)韓國中東呼吸綜合征(MERS)疫情仍在持續(xù),直接影響到原本熱火朝天的福州赴韓游市場。但不少福州游客反映,他們在打算取消行程后,從航空公司得到的反饋是無法獲得全額退賠。
“我于4月底在一個旅游網(wǎng)站上看到韓國旅游的信息,就通過該網(wǎng)站購買了3份福州往返韓國的機票,每份的費用是2600元。不過,這段時間以來媒體上都是關于MERS的報道,我家里人都很擔心,所以我決定取消這次旅行,于是就向旅游網(wǎng)站申請退費。但他們的答復是一個人只能退1000元。我想問一下,他們這樣做合理不合理?”昨日,鼓樓區(qū)讀者張女士向福州晚報打來咨詢電話稱,她認為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算不可抗力,旅游網(wǎng)站和航空公司都應該全額退款,但她的要求沒有得到支持。
昨日,福州晚報記者聯(lián)系了該旅游網(wǎng)站。該網(wǎng)站客服表示,張女士確實購買了他們的機票產(chǎn)品,但機票只是代售,能否退全部費用的決定權(quán)屬于航空公司。如果張女士最終沒有成行,按規(guī)定航空公司會退部分稅費,也就是1000元,其他費用則無法退。
該網(wǎng)站客服還表示,實際上張女士這樣的情況并不少見,近期他們接到了多起要求取消行程全額退費的申請,其中有的涉及到自由行和跟團游,有的只涉及退機票。如果旅游者購買機票、自由行及跟團游等產(chǎn)品,提出退訂和改期,他們會協(xié)助處理,但是按照旅游法和合同,旅游者退訂解除合同可能發(fā)生實際損失,按照規(guī)定,他們做不到全額退款。
隨后,福州晚報記者又聯(lián)系了多家航空公司。他們表示,目前飛往韓國的航班都在正常運行,并未停航。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旅客取消行程屬于個人行為,只能退一部分款項。
“航空公司和旅游網(wǎng)站的說法還是有一定道理的。”福建中美律師事務所林律師表示,機票能否全額退,乘客應該和航空公司協(xié)商,因為購買機票就等于和航空公司產(chǎn)生運輸合同,航空公司才是承運方。如果航空公司不按約定起飛,那么航空公司違約,應該賠償。相反,如果乘客拒絕乘坐,那么乘客違約,很難獲得賠償。而在韓國MERS疫情是否屬于“不可抗力”方面,根據(jù)《旅游法》,不可抗力的形成有一種要素,即國家相關部門發(fā)布相關出游預警等提示,相當于對疫情進行了認定。雖然現(xiàn)在很多媒體都在報道,但從法律意義上來說,不可抗力因素尚未形成。即使形成了不可抗力,在相關的賠償處理上,新的《旅游法》也有了變化——即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共同分擔相關損失,也就是具體案例要具體分析,而且是要協(xié)商解決。
福州旅游業(yè)界人士表示,目前他們也已經(jīng)注意到了這個問題。有的在線旅游網(wǎng)站將對預訂韓國自由行的客人減免違約金,有的則為7月底之前出游韓國的游客分擔一半的退團損失,還有的干脆表示將全額退還跟團游費用,機票和酒店按照退改政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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